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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市消费者委员会简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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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市消费者委员会是于1989年1月经珠海市人民政府批准,依法成立的,现有工作人员5人,由市工商局派出,办公场所及办公经费由市工商局解决,各种活动经费由市政府每年从市财政下拔,配备2台汽车和电脑等办公设备。市消委会下设投诉部、综合部。下辖香洲、斗门、金湾三个区级消委会和35个消费投(申)诉咨询网络站。
十五年来,珠海市消费者委员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坚持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指导思想,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宣传,大力倡导科学、理性的消费观念,努力反映广大消费者的心声,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,旗帜鲜明地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,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,加强调查研究,探索维权工作的新特点,为推动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较好地发挥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得到了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肯定。据不完全统计,处理消费投诉十多万宗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二千多万元,较好地保护了弱势群体,化解了社会矛盾,促进了社会稳定和我市的经济发展。市消委会每年按照中消协确定的宣传年主题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、阵容强大的“3?15”宣传咨询活动,累计发放资料一百多万份,创办了《珠海特区消费报》。加大《消法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宣传力度;我会还率先开办了中小学消费教育课程,2000年底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,联手保护珠澳两地居民的消费权益;积极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工作,不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,引导大众理性消费;与些同时努力开展创建“消费者满意商店”、“诚信单位”、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、“购物放心一条街”和“商品推荐”等活动,为营造珠海市良好的消费环境做了大量的工作。为了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,便捷地解决消费纠纷,我会于2003年4月成立了“珠海仲裁委员会消费纠纷仲裁中心”15年来,市消委会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,与时俱进,成为广大消费者的“娘家”,市场经济的保护神,在市民中赢得了良好的口啤,并先后荣获全国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”先进集体、广东省“保护消费者权益”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。
总之,我们在新的形势下,将努力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,为广大消费者服务,为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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